首届长江合唱大会(中国·宜昌)报名启动!
作者:中国合唱协会 时间:2023-04-14 点击:921 评论:0
1.参与对象
世界各地专业院团、音乐培训机构、社会团体、院校、中小学校、老年大学等各年龄段的合唱团(含混声、男声、女声、童声),各省市优秀代表队,均可报名参加。
2.参赛作品
参评曲目由各参评合唱团自选中外合唱作品两到三首;全部参评曲目不超三首。
3.参赛组别
童声组:(6-12岁)25人—50人
少年组:(12岁-15岁)25人— 50人
青年组:(15岁-18岁)25人— 50人
成人组:(18岁—49岁)25人— 50人
老年组:(50岁以上)
(1)混声合唱:25人—50人
(2)男声合唱:25人—50人
(3)女声合唱:25人—50人
爵士、流行组:年龄、人数不限
民谣组:年龄、人数不限
人声组合(小合唱):4-16人
4.参赛要求
(1)参赛曲目内容积极向上,意识形态导向正确,弘扬主旋律和正能量;支持鼓励原创作品参评。
(2)参赛曲目音视频作品由各参赛团自行录制,伴奏形式为钢琴、电钢琴、手风琴、无伴奏或少量特色乐器伴奏均可,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带。
(3)演唱时间:不得超过12分钟(超时适当扣分)。
(4)参加评测合唱团每首评测曲目须提交电子版曲谱。曲谱应为国际通用的五线谱,包括曲目名、词曲作者姓名以及改编者姓名(如有)。提供的曲谱应注明演唱顺序,并于8月5日前提供予组委会,8月5日后组委会不再受理曲谱的变更。(曲谱制作要求另行通知)
5.评审委员会及评分体系
(1)本次活动设立评审委员会,负责对参赛团体的演唱进行专业评判。评审委员会将由国内音乐界、合唱界资深专家组成。
(2)评审委员会评委对参赛合唱团的演唱,将以“合唱团大赛评分体系”为标准,主要围绕合唱团的基础能力、声音技巧、艺术表现三个方面进行评判。
(3)合唱评分标准
(Ⅰ)基础能力:音准(横向能力和纵向和声),对作品的忠实度(节奏、节拍、速度、力度、风格以及对各种表情符号的准确度);
(Ⅱ)声音技巧:音色美感、用声力度、声部统一、声部间的平衡、整体的和谐度;
(Ⅲ)艺术表现:通过不同作品表现出合唱团在情感层次、精神风貌、舞台效果等诸方面的综合艺术表现力,整体的完整性及感染力。
评委将按照标准(Ⅰ)基础能力、(Ⅱ)声音技巧和(Ⅲ)艺术表现进行打分。以上三项每项满分为 10 分,7 位评委评分平均值即为最后得分,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评审规则完全与国际接轨,评分体系得到了中国合唱协会的一致认可。
6.活动奖项设置
每个组别设置优胜奖、优秀奖、优良奖、参与奖及优秀合唱新作品奖、优秀指挥奖、优秀伴奏奖、组织奖、纪念奖;获奖团队可获得奖杯、文旅礼包和评测证书。